一、 简介
海城区司法局于1985年7月成立。下辖涠洲镇司法所、靖海镇司法所、驿马镇司法所三个派出机构。目前,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股、基层工作股。下辖法律服务机构有:海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海城区律师事务所,海城区148法律服务所、海城区第一法律服务所、西街法律服务所、驿马镇法律服务所、靖海镇法律服务所。
二、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制订全区普及法律常识、依法治区及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监督指导全区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区内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5.指导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和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6.管理乡镇司法所干部。
7.对下发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
8.管理本局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办区党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领导
局长: 李锡贵 联系电话:3056920、13807792699
四、办公地址: 长青北路13号海城区政府大院内
办公电话:305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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