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 介
1954年召开北海市第一区妇女代表大会,成立第一区妇女联合会,管理现海城区范围的妇女工作。1955年北海市第一区撤销后至海城区妇联成立前,海城区现辖区范围的妇女工作由北海市妇联直接管理。1985年2月12日,成立海城区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海城区妇联)。1993年6月30日,成立街道办事处一级的第一个妇联机构――地角街道办事处妇联;1994年10月成立海城区涠洲镇妇联;1998年3月成立驿马镇妇联,5月成立靖海镇妇联;1999年3月成立东街、中街办事处2个妇联,9月成立西街办事处妇联,12月成立海角办事处妇联;同年先后成立区直属机关、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经贸局、海城区法院妇委会;2004年11月成立海城区检察院妇女工作委员会。2005年海城区妇联编制2人,下辖8个街道(镇)妇联、5个妇委会及1个妇工委,44个社区妇联,20个基层妇代会。
二、妇联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执行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妇联的工作部署,协助政府制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二)组织妇女学习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三)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和“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推进思想教育、文化建设、维权和服务进社区,发挥妇女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向社会各界宣传妇女,反映妇女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制定。
(五)指导基层妇联开展工作,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和妇联干部队伍建设,配合组织部门做好中青年妇女人才的培养选拔、推荐和发展女党员工作。
(六)广泛联系社会各界,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为妇女儿童服务。
(七)加强与各界妇女、妇女组织的联谊。
三、部门领导
主席:尹小玲 办公电话:3034372
四、办公地址
北海市长青北路13号海城区政府大院内。
五、其 它
海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海城区妇联,承担海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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