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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区法院

[作者:     发表时间:2006-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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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  介

    1984年6月,北海市人民法院升格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同年12月19日,海城区人民法院成立,人员由市人民法院调配24名干警组成。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信访科、办公室、人事教育科。1987年2月27日增设海东人民法庭、海西人民法庭、海中人民法庭、海新人民法庭。1990年6月26日增设行政审判庭。1991年9月8日,原郊区人民法院将地角人民法庭移交给海城区人民法院。1994年12月,信访科改为告诉申诉庭。1995年2月,银海区人民法院将涠洲人民法庭移交给海城区人民法院。1998年9月16日,告诉申诉庭分设为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2001年5月14日,撤销海东、海西、海中、海新、地角、涠洲人民法庭。2002年底机构改革,确定法院编制73人,内设机构10个,即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庭(局)、司法警察大队。

二、主要职责

    依法审理辖区内各类一审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犯罪,解决纠纷,调节经济关系,以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一)审判一审刑事案件,惩办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稳定。

(二)审判一审民商事案件,解决民商事纠纷,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三)审判一审行政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四)审判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复查申诉案件,理赔国家赔偿案件。

(五)执行本院已判决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法院指定的执行案件。

(六)受理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和申请执行案件,审查再审申请、司法赔偿申请。

三、部门领导

院长:刘振宇         联系电话:3070699

四、办公地址:北海市长青路1号  

    办公电话:303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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