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 介
中共海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成立于1996年3月,是主管海城区机关单位党务工作的区委工作部门。
二、主要职责
1.在区委的领导下,积极指导区直属机关党总支部、支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
2.指导区直属机关各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抓好党员的管理、教育以及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党务干部的理论、党务业务的培训工作。
3.协助区委抓好区直各部委办局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研究制订并实施有效的措施和办法,指导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的教育。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定期了解各单位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区委反映部委办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的情况和问题。
4.指导区直属机关党组织的行政领导做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区直属机关两个文明建设,定期向区委反映直属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情况。
5.审批区直属机关单位党组织的设立、合并或撤销;考核任命区直属机关党总支部、支部委员、副书记、书记。
6.指导区直属机关党总支部、支部按照党章的规定,坚持党员标准,抓好党员的发展及收缴党费的工作。
7.积极协助区纪委的工作,教育和监督区直属机关党员干部严格遵纪守法,并根据有关规定查处本工委所辖党组织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违纪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
8.领导区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区直属机关妇女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9.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部门领导
林前珠 工委书记
黄 生 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四、办公地址:海城区机关大院办公大楼主楼208号
办公电话:303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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