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和简化2024年广西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审核事项的通知》(桂建改发〔2024〕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快补贴资金发放,现提出如下优化和简化措施:
(一)初审通过后,房屋装修已全部完成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全额发放所核定的补贴资金。
(二)对已通过初审但尚未进场安装的定制衣柜、橱柜等物品材料,经申请人书面承诺于2025年7月1日前完成安装的,可全额发放所核定的补贴资金。
(三)本次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额度用完为止,先到先得,以申报审核通过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纸质版承诺书送达地址:北海市海城区沈四村西路8号北海市海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室。如有异议,请直接向北海市海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电话:0779-3065715/2093991。
附件:承诺书
北海市海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