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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答复

2025-07-04 17:55     来源:海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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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扬靖代表:

您提出《关于强化业委会效能发挥,促进小区有效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深入剖析了当前业主委员会组建及运作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并提出了具有较强针对性、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对推动我区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具有实践参考价值和意义。我区高度认同您建议中提出的三大方面看法。针对当前业委会成立率低、履职效能不足、监管难度大等突出问题,我区充分吸纳您的建议,依法依规指导街道办事处落实相关工作。具体举措如下:

一、多方联动,破除业委会成立障碍

一是加强物管法规宣传。我区充分认识到法律法规宣传在业委会成立过程中的重要性。近年来,组织司法、街道办等单位,通过社区宣讲、线上普法专栏等形式,重点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各方权责,提高居民参与小区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业委会的成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是多举措解决开发商遗留问题。开发商遗留工程质量、配套设施等问题原因复杂,且涉及住建、规划、司法、水、电、气等部门职责,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处理。对此,我区建立“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由街道、住建、市场监管等单位提前介入处置项目配套设施未完善的问题:对于仍有经营能力的开发企业,督促企业加快处置项目资产,推进项目完善剩余工程,实现竣工验收备案;对于已资不抵债且难以继续经营的项目,则考虑通过推动项目进入司法程序,依法维护购房人权益。针对工程质量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处理,及时向业主反馈。同时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监督企业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规范工程质量行为。三是同步推进物业公司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为规范物业公司服务行为,从源头上减少业委会成立过程中因物业问题引发的矛盾与阻力,我区积极推进物业公司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将支持业委会成立纳入评优评先指标,对积极配合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与奖励。通过以上措施,为业委会的顺利组建创造了有利条件。截至目前,海城区已有86个小区成立了业委会。

二、完善支持体系,规范业委会运行

一是加强政策指导与培训。为提升业委会成员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我们着力加强政策指导与培训工作。2024年以来,市住建局共组织开展了4次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培训会,主要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内容,提高了我区住建部门、街道办、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等各级物业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及业务技能,进一步强化对物业小区的监管,提升业委会管理服务水平。同时联合物业管理联合会、法律专家组建顾问团队,为物业和业委会提供专业指导。二是推动业委会专业化发展。鼓励条件成熟的小区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如工程查验、招投标代理等,提升业委会管理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三、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自治效能

我区高度重视业委会的监管体系建设,组织物业主管部门、执法、街道办成立专项督导组,对业委会日常运作进行常态化监督。建立业委会履职负面清单,定期对业委会的运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业委会的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置。如,2024年,我区在检查驿马街道一海华府业委会工作时发现其违反《物管条例》未经业主大会授权私自引进物业,对其进行了处罚。

我区非常认可您提出的关于设立专项基金及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建议,这个建议为我区下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很好的思路。设立专项基金对业委会成员进行奖励可有效激发业委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可进一步强化业委会的自我约束意识,促使其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小区自治水平的提升提供有力保障。下一阶段,我区将在6个月内完成对街道办开展业委会组建指导工作,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已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开展季度检查。同时探索每年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业委会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向全体业主公开,并作为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我区将压实街道属地管理责任持续深入推进业委会建设各项工作,切实推动业委会在小区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努力提升小区自治能力和治理水平,为群众营造和谐、稳定、美好的居住环境。

最后,由衷地感谢您对海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恳请您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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