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海市海城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区政府妇儿工委办牵头,会同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北海市海城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北海市海城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两规划”)编制工作,现将编制有关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一、新两规划编制过程
国务院于2021年9月颁布了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自治区政府于2021年12月颁布了广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北海市政府于2023年1月颁布了北海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政府妇儿工委按照“新两规划”编制工作流程,结合海城区妇女儿童发展实际情况,起草了《北海市海城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北海市海城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2023年1月召开全区妇儿工委全会,征求妇儿工委成员意见,并于2023年1月、2023年3月两次书面征求区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意见,共收到3个成员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10条,其中采纳9条,不采纳1条。通过认真研究吸纳各方意见,对文稿进行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北海市海城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北海市海城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送审稿),提交此次会议讨论。
二、新两规划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主要内容。“新两规划”在编制体例上与国务院新两纲要、自治区政府、北海市政府新两规划保持一致,由“前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部分组成。新妇女发展规划设置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对比2011—2020年规划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内容,共提出84项主要目标和99项策略措施,在北海市规划策略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海城区实际修改了2条。新儿童发展规划设置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对比2011—2020年规划增加了“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领域内容,共提出73项主要目标和91项策略措施,在北海市规划策略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海城区实际修改7条。
即在北海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原文的基础上,结合海城区实际修改了9处。
(二)主要特点。“新两规划”编制注重把握以下三个原则:一是注重做好规划衔接。做好与国务院、自治区新两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北海市“十四五”规划、新两纲两规划及海城区“十四五”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职责定位的衔接,便于各有关部门一体统筹谋划,一并贯彻落实。二是注重操作性、可及性。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北海市新两纲两规划的目标要求,充分考虑预期完成状况,在指标目标不降的基础上,立足我区实际,统筹资源,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增强“新两规划”的操作性和可及性。三是注重强化需求导向。针对妇女儿童领域的工作短板和民生需求的热点、难点,新两规划设置了一系列具体的目标要求,比如,注重将儿童友好城市创建理念融入新规划,在“儿童与安全”领域中新增“道路规划建设要充分考虑儿童友好因素和儿童年龄特点,保障儿童友好出行空间。”结合当前的“双减”政策,在“儿童与教育”领域中新增“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等内容。
新两规划提出了实施规划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做好年度、中期以及终期监测,并开展重大决策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评估,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切实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增强我区广大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现将《北海市海城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北海市海城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送审稿)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印发。
(二)建议新两规划颁布后,各单位要尽快开展学习,熟悉自身领域工作职能,配合做好社会宣传推广活动,形成全社会关注、知晓新两规划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新两规划颁布后,区政府妇儿工委还将印发目标任务分工和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建议各成员单位要对照要求,切实做好目标责任分解工作,尽快研究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或细则,确保新两规划顺利贯彻实施。
解读机构:海城区妇联 联系电话:3034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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