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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海城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2023-05-22 17:05     来源: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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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31日印发的《北海市海城区防御干旱灾害应急预案》、2022824日印发的《北海市海城区防御台风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和《北海市海城区防御洪涝(潮)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同时废止。

总则

1.1 修订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高效有序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1.2 修订目的

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鉴于《北海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经印发实施,现行《预案》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少数应急响应条件不够科学、预警响应衔接不够等不足。本次修订的总体思路是维持现行预案总体框架、体例格式不变,吸纳市预案中的新提法、新要求。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抗旱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报告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规定(暂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抢险救灾“一线工作法”》《广西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北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北政发〔200616号)《2019年北海市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实施方案》《北海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海城区辖区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和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灾害)、台风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5 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防汛抗旱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级党委和政府、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下,组织指挥管辖范围内防汛抗旱工作,贯彻落实级党委政府、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部署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防汛抗旱工作坚持依法防抗、科学防控,遵循“两个坚持、三个转变”,以防为先、以预为要,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军民联防、平战结合,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保障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

3)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统一规划、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防汛抗旱工作要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科学处理上下游左右岸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近期与长远之间的各项关系,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做到服从大局、听从指挥。

4)坚持科学调度、综合治理除害兴利防汛抗旱统筹。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满足城乡生活、生态、生产用水需求。


(二关于预防和预警机制一是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向本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信息;二是对预防预警信息进行分类、细化和完善,并对相应的预防预警行动进行了明确;三是对各有关部门的预警发布、信息传递及“叫应”机制等提出了要求;四是明确了洪涝、干旱和台风风暴潮风险图,洪涝防御方案、抗旱预案等编制工作,对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的衔接、联动等工作机制提出了要求。

(三关于应急响应一是将防汛“一线工作法”纳入工作要求,并对汛期值班值守、工程险情处置、危险区域管控措施、转移避险、应急指挥调度、协调处置等提出总体性要求;二是对险情先期处置提出要求,明确工程管理单位和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急抢险职责;三是对洪涝、台风、干旱等灾害的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程序进行了规范;四是对各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和行动措施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并对有关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响应行动提出了指导性要求;五是根据不同灾害特点,提出了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风暴潮灾害、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水电站)垮坝、干旱灾害、供水危机等不同灾情险情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工作要点;六是明确了信息报送和处理、指挥和调度、抢险救灾、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信息发布、应急响应调整和终止等其他应急处置工作和措施。

(四关于应急保障对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技术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等保障工作和措施进行了整合、细化和完善。

(五关于善后工作对救灾、防汛抗旱物资补充、水毁工程设施修复、灾后重建、工作评价与灾害评估等善后工作措施进行了整合、细化和完善。

(六)附则对名词术语定义进行了补充完善,增加了沟通与协作的内容,调整完善预案管理与更新、奖励与责任追究、预案解释部门等内容。

解读机构:海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3057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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