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区地震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目的
为了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体系,贯彻落实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提高我区地震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3.《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4.《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
5.《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6.《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
7.《北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8.《北海市风暴潮、海浪、海啸灾害应急预案》
9.《北海市地震应急预案》
三、编制背景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地震应急工作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事关百姓安居乐业和社会和谐稳定,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要求。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地震应急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设的文件,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提出了具体要求和部署。
二是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第十项第二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报上级人民政府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同级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备案。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学校、医院,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四、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内容有总则、组织体系、响应机制、监测报告、应急响应、指挥与协调、恢复重建、保障措施、其他地震及火山事件应急、附则。
(一)总则
主要从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4个方面对预案进行总体说明。
(二)组织体系
明确了组织指挥体系,规定了我区及街道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及相关成员单位(部门)的职责。
(三)响应机制
明确地震灾害分级和分级响应机制,确定了对地震灾害监测及相关预警预防措施的开展方式。
(四)监测报告
明确了地震监测预报,确定了灾情报告的开展方式。
(五)应急响应
明确了应急响应基本程序和应急响应具体行动,进行明确说明。
(六)指挥与协调
对应对和处置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地震灾害,处置一般地震灾害进行说明。
(七)恢复重建
明确了恢复重建规划,恢复重建实施的具体步骤。
(八)保障措施
分别对队伍保障、指挥平台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避难场所保障、基础设施保障、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进行了说明。
(九)其他地震事件应急
分别对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地震传言事件应急、海域地震事件应急、对区外地震灾害事件应急、临震应急、特殊时期应急戒备进行说明。
(十)附则
附则主要内容为奖励与责任、预案管理与更新、监督检查、区域协调、以上、以下的含义、名词术语与说明、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
五、保障措施
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建设能够满足较大事故发生时的人员紧急疏散需要的应急避难场所;建立区级地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完善专家管理和联系制度。
解读部门:海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3057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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