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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3年08月11日
标  题:北城政办函〔2023〕16号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海城区国家慢性病 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北城政办函〔2023〕16号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1日
效力状态:

北城政办函〔2023〕16号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海城区国家慢性病 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8-11 18:00     来源: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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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区水产品加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各驻区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北海市海城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811




北海市海城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

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防控工作机制,提升我区慢性病防控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的“健康中国战略”以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牢牢把握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放在首位位置,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实现人民共建共享。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培育适合我区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新模式,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稳步推进“健康海城”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各方资源,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治机制,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调动社会和个人参与防治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慢性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2.坚持共建共享。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构建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贯穿于全生命周期,推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 

3.坚持预防为主。加强行为和环境危险因素控制,强化慢性病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动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加强医防协同,坚持中西医并重,为居民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的慢性病防治服务。 

4.坚持分类指导。根据我区慢性病流行特征和防治需求,确定针对性的防治目标和策略,实施有效防控措施。充分发挥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典型引领作用,提升我区慢性病防治水平。

二、主要指标

(一)政策发展指标。

1.区政府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并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设立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

2.区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辖区政府主导每年组织 2 次由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

5.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执行率100%。区政府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6.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7.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并形成相关评价报告。

8.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

9.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5年下降≥10%,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 205.1/10 万及以下,70 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 9.0/10 万及以下。

(二)环境支持指标。

1.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30%;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 10 个。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街区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达 100%,检测结果进入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利用,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

3.社区15分钟健身圈/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 100%,居民健身设施完好率10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

4.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公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每年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50%。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

5.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禁止烟草广告。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均达 100%;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 100%15 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逐年下降,5年降低10%以上。

(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指标。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日宣传,开展全民营养周、中国减盐周、世界爱牙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三减三健”相关内容的专项宣传;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日常宣传,内容覆盖“三减三健”各个方面,全年至少6次。

2.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及以上;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5年下降15%以上;辖区内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60%,辖区12岁儿童患龋率<25%;将骨密度检测纳入常规体检,逐年提高50岁及以上人群骨密度检测率。

3.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在健康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中至少有1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并每年至少招募并培训5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每年举办或者组织参加“三减三健”相关培训至少一次。

4.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的五进活动,覆盖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等五类场所,每年至少开展2项特色现场活动。

(四)体系整合指标。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疾控机构、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

3.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组织本单位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

4.提升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本单位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

5.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治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指标。

1.当地社会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2.辖区每年至少开展6次围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卒中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慢阻肺日等慢性病防治主题宣传日的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活动。

3.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心理健康、伤害预防(溺水、烧烫伤)等内容)覆盖率达100%,,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0%

4.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5%

5.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定期开展由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次。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的社区覆盖率≥50%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指标。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学生健康体检率≥90%,学校对学生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覆盖率≥5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每2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100%;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 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70%。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

3.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50%;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

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30%及以上。

5.提高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30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5%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

6.建立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

7.应用互联网+技术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应用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8.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

9.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推广使用中医防治慢性病适宜技术,对65 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

10.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提高签约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

1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12.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13.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辖区内每个街道(乡镇除外)均设有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比例达到100%,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比例达到 70%

(七)监测评估指标。

1.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含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肿瘤随访登记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完成报告。

2.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利用省、地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慢性病监测数据管理利用得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推广。

3.辖区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

(八)创新引领指标。

1.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5 项。

2.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达3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

3.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本辖区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辖区外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环境。

1.在社区、机关单位、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公共餐饮单位开展健康家庭、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餐厅/酒店创建活动。建设健康主题公园、健康主题步道、健康主题小屋、健康主题长廊、健康知识一条街等,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环境。大力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不断传播健康知识,普及健康技能,推广健康行动,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2.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提供测量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服务及个体化健康指导,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各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配备居民健身设施,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各中、小学校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3.开展烟草控制工作,降低人群吸烟率。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禁止烟草广告;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驻区综合医院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二)建立防治结合、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1.建立完善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制订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2.驻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二级及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提高居民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健康素养水平。

1.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作用,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控宣传教育。

2.开展社会性大型健康宣传日活动,各相关部门、群众团体组织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并参与,利用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全国爱牙日等契机,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

3.各社区居(村)委会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的知识与技能,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健康素养水平。

4.各幼儿园、中小学校开展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开设慢性病防控相关健康教育课,并利用家长会、开放日等形式,举办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知识讲座。

5.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定期开展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并支持的群众性健身活动。

(四)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慢性病的发现与规范化管理。

1.开展学生、老年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等重点人群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工作,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2.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35岁及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提供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3.提高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管理率和控制率。

4.开展以儿童为重点人群的口腔疾病防治,在中、小学实施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对患有龋齿的儿童及早进行填充。

5.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并利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等网络技术,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6.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7.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衔接,落实相关保障政策,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

8.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通过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五)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1.继续完善覆盖全城区人群的慢性病监测系统,重点包括全人群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等基本内容,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发布慢性病预防控制相关信息。

2.收集基础资料,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收集、整合并分析基础信息和资料,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社会因素调查,分析主要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领域,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

(六)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特色,推广慢性病防控工作成果。

各相关部门要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部门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有机衔接整合,深入开展特色示范区建设工作,总结上报慢性病防控特色经验,及时推广示范区建设特色成果。

四、职责分工

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协调领导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制定城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方案,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要求各部门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纳入本单位规章制度,将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健局,每年召开1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每年组织2次由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慢性病示范区建设工作联合督导,联合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3个基本运行机制情况。

(一)区政府办:负责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制度,负责慢性病示范区建设的总体协调工作; 设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 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区督考办:将慢性病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开展绩效目标考核工作,落实问责制。

(三)区委宣传部:指导和配合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利用海城区官方政务新媒体加大慢性病防治主题宣传力度。配合卫健部门每年至少开展6次围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卒中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慢阻肺日等慢性病防治主题宣传日的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活动的宣传。

(四)区财政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统筹安排经费。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五)区发改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六)区卫健局:具体组织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收集整理项目建设所需资料。转发上级下发相关文件,要求各部门将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规章制度。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组织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设立群众或居民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配备适当设备;组织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开展专项活动:推广与评价适宜技术与工具,培养和提高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组织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的五进活动。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提升二级及以上医院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鼓励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提高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和患者规范管理率。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组织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病监测工作。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七)区文旅局:协助开展健康步道、健康单位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全面禁烟。建设社区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达100%,规范和完善居住区体育设施, 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以上。协调做好辖区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负责制定群众性健身活动计划,定期开展由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次;推广实行工间操健身制度,组织工间健身比赛等集体性群众健身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比例≥40%。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健身活动,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

(八)区教育局: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学校、食堂建设,数量逐年增加。组织开展创建“无烟学校”,制定学校控烟制度,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全面禁烟。在各类教育机构设置慢性病防控、“三减三健”宣传橱窗,推广落实教职工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开展学生体质测试,达标优良率≥50%。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健康体检率≥90%。确保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1小时,比例达100%。负责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落实并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正常开设健康行为方式教育课,覆盖率达100%。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心理健康、伤害预防(溺水、烧烫伤)等知识讲座,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寄宿制中小学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7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80%。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小学为单位开展龋齿填充和窝沟封闭,不断提高12岁儿童患龋率,符合适应症儿童窝沟封闭达60%以上,协调开展减糖、健康口腔活动。有条件的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

(九)区民政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配合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十)区医保局:负责落实城乡居民慢性病医疗保障政策,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种制度保障。开展慢性病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工作,促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结算。严格按国家和省级医保药品目录,落实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

(十一)区统计局:负责为慢性病防控工作提供辖区人口及相关信息。

(十二)区市场监管局:针对不同人群和场所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卫健部门提供技术性指导,引导不同规模餐饮业,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2019年修订)》开展健康食堂、健康餐厅/酒店创建活动,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逐步在辖区推广营养健康餐厅/酒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工作。

(十三)区爱卫办:开展烟草控制,降低辖区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禁止烟草广告。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

(十四)区科技局:把慢性病防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宣传纳入科普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区总工会:协助区文旅局开展职工工间健身活动,推广工作场所工间健身制度,组织工间健身比赛等集体性群众活动,提高职工健康意识。按照表述收集辖区每21次员工数超过50人并已成立工会的企业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覆盖率≥50%

(十六)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按国家标准开展健康食堂的建设工作,负责每两年1次组织辖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要求承接体检的医疗机构为各单位出具团体体检统计报告。

(十七)区市政交通局:配合市市政管理局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2019年修订)》开展健康主题公园和健康步道建设,负责维护公园健康元素建设设备完好。配合做好辖区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禁止烟草广告。

(十八)团区委:开展青少年慢性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协作开展青少年健身体育活动。

(十九)区商务局: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进行合作,协作促进医养结合。

(二十)区妇联:协同开展妇女相关慢性病的防控宣传和“两癌”筛查工作,开展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为职工购买、或为职工健康而增加、职工可自愿购买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商业健康保险。

(二十一)区残联:协助民政局建立健全慢性病致残的社会救助机制,给予符合救济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必要的保障。

(二十二)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社区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建设健康主题公园、健康街区、健康步道、健康小屋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做好后期维护工作。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为居民提供方便的检测服务,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检测结果进入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利用。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日(周)宣传,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做好签收记录;在健康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中至少有1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每年招募并培训5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提升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五进活动。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二十三)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开展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集体群众健身活动,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

其他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综合防治工作合力。各部门任务分工具体详见附件2《北海市海城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责任分解表》。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确保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各街道办事处、各成员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

(二)明确责任,加强部门融合。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杜绝在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主动将单位工作融入到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中,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健康海城建设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各部门配备专项工作联络员,定期参加联络员会议,及时汇报建设工作进度,负责本部门的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示范区办公室存档。

(三)强化督查,强化激励。严格责任制和奖优罚劣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积极主动、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要优先安排项目建设,重点扶持,给予适当奖励。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督导评估体系,组织各相关部门联络人、专家等定期开展全面考核评估;各部门内部应开展自我考核评估。考核评估方法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文件、记录、照片、报表、工作总结等)、现场考察等。对示范区防控措施及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将督导及评估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1.北海市海城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北海市海城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责任工作分解表











附件1


北海市海城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巩固城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确保各项指标工作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海城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文初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黎建杨 副区长

副 组 长:张 云 区卫健局局长

成 员:黄 浩 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张坚娟 区督查绩效考评办公室主任

黄玉春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政府新闻办主任、社科联主席(兼)

何开华 区发改局局长

陈庆武 区财政局局长

吴 冰 区卫健局副局长

袁 钰 区文旅局局长

李元才 区教育局局长

郑小春 区民政局局长

梁嘉勰 区医保局局长

高志亮 区统计局局长

谢东波 区市政交通局局长

庞海涛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龙光坤 区农水局局长

叶固禄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顾能文 区科技局局长

谢石真 区总工会副主席

邓 晓 团区委书记

李天骄 区商投局局长

冯 娟 区妇联主席

张新强 区残联理事长

戴秉章 东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肖柏丰 中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韦翠珠 西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 燕 海角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开鸿 地角街道办事处主任

龙永昌 高德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茂源 驿马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拟定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开展慢性病防治相关的监测、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患者管理防治效果评价和课题研究等;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2

《北海市海城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责任工作分解表》

指标分类

指标

内容

指标要求

考核标准

责任部门(排第一的为牵头部门)

           一、政策发展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1.辖区政府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并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

1)成立辖区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各部门职责

区卫健局、区政府办

2)设立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

区卫健局、区政府办

3)每年召开 1 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区卫健局、区政府办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

区卫健局、区政府办

2.辖区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区发改局

2)政府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区卫健局、区政府办

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和抽查5 个部门制定落实相关健康政策情况

下发相关文件,要求各部门将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规章制度

区卫健局、区政府办、各成员单位

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每年组织2次由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联合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3个基本运行机制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经费预算执行率100%

区财政局

2.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辖区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慢性病防控经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

1.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工作

区督考办

2.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有关部门职能科室需知晓工作职责,并执行绩效考核目标工作

区督考办

3.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并形成相关评价报告

区卫健局、区政府办

(四)、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

1.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

1)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

区卫健局、区疾控中心、区政府办、

2)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

区卫健局、区疾控中心、区政府办、

2.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1)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5 年下降≥10%

区疾控中心、区卫健局

2)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 205.1/10 万及以下

区疾控中心、区卫健局

3)70 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 9.0/10 万及以下

区疾控中心、区卫健局

二、环境支持

(一)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1.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

1)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或达到40%及以上≥30%

各街道办事处

2)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年增加2个或每类达到10个及以上

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街区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街区、超市、社团等,复审: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 个

区卫健局、区文旅局、区市政交通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监测服务。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1)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达 100%

区卫健局、各基层医疗机构

2)检测结果进入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利用。

区卫健局、各基层医疗机构

3)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

区卫健局、各基层医疗机构

(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1.社区建设 15 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1)社区 15 分钟健身圈/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 100%,设备完好 100%

区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

2)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 2 平米

区文旅局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和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

1)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 100%

区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

2)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

区文旅局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公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

1)开展公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

区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

2)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 1 次健身竞赛活动

区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1)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 1 小时的比例达到 100%

区教育局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50%

区教育局

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

区文旅局

(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1.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区爱卫办、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禁止烟草广告。

辖区未发现烟草广告

区爱卫办、区市监局

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

1)覆盖率均达 100%

区爱卫办、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4.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1)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

区爱卫办、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

2)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 100%

区爱卫办、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

5.降低辖区 15 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

15 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 20%,复审:15 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逐年下降,5 年降低 10%以上

区爱卫办、区卫健局、区教育局

             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

(一)开展专题宣传。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日(周)主题宣传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日宣传

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级医疗机构

2)开展全民营养周、中国减盐周、世界爱牙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三减三健”相关内容的专项宣传

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市监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级医疗机构

2.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日常宣传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方式,宣传内容覆盖“三减三健”各个方面,全年至少 6 次

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局、各成员单位、各级医疗机构

(二)开展专项活动。

1.适宜技术与工具的推广与评价

1)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

区卫健局、区疾控中心、各级医疗机构、各街道办事处

2)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 3%及以上(复审: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 5 年下降 15%以上)

区卫健局、区疾控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3)辖区内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60%;辖区 12 岁儿童患龋率<25%

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

4)将骨密度检测纳入常规体检,逐年提高 50 岁及以上人群骨密度检测率

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

2.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

1)在健康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中至少有 1 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复审:每年至少招募并培训 5 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

各街道办事处、区卫健局

2)每年举办或者组织参加“三减三健”相关培训至少一次

区疾控中心、区卫健局、各街道办事处

3.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的五进活动。

1)覆盖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等五类场所

各街道办事处、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各成员单位、各级医疗机构

2)每年至少开展 2 项特色现场活动

各街道办事处、区卫健局

四、体系整合

(一)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1)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

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

2)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

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

2)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

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

3)疾控机构、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的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

区疾控中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各基层医疗机构

(二)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组织本单位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2 次

城区疾控中心

2.提升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

1)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本单位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 2 次

驻区二级及以上医院

2)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病专业培训不少于 2次

驻区二级及以上医院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 2 次

区卫健局、各基层医疗机构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治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 2 次

区卫健局、各基层医疗机构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 2 次

区卫健局、各基层医疗机构


(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1)当地社会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 2 次

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局

2)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区卫健局、区督考办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

辖区每年至少开展6 次围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卒中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慢阻肺日等慢性病防治主题宣传日的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活动

区卫健局、区委宣传部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3.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1)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 100%

区教育局

2)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心理健康、伤害预防(溺水、烧烫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 学时

区教育局

3)寄宿制中小学校或 600 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 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 70%

区教育局

4)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 80%

区教育局

(二)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

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

区卫健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基层医疗机构

2.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5%

区卫健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基层医疗机构

(三)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1.辖区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

1)有 5 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

各街道办事处、区文旅局

2)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

各街道办事处、区文旅局

2.每年至少开展 1 次由社会团体组织和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定期开展由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 次

区文旅局、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的社区覆盖率≥50%

区卫健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基层医疗机构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

(一)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1)学生健康体检率≥90%(复审:学校对学生健康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覆盖率≥50%)

区教育局

2)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

区卫健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基层医疗机构

3)每 2 年 1 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 50 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

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区卫健局、区总工会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1)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达到 100%

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

2)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

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

3)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 4 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70%

区卫健局、各基层医疗机构

4)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

区卫健局、各基层医疗机构

(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

2)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50%

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

3)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

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30%及以上

区卫健局、各基层医疗机构

3.提高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

1)30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

区卫健局、各基层医疗机构

2)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5%

区卫健局、各基层医疗机构

4.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1)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

区卫健局、各基层医疗机构

2)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

区卫健局、各基层医疗机构

5.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

1)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

区卫健局、各基层医疗机构

2)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

区卫健局、各基层医疗机构

(三)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1)建立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

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

3)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

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

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1)应用互联网+技术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

2)应用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

(四)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1.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

区卫健局、各基层医疗机构

2)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

区卫健局、各基层医疗机构

2.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1)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

驻区中医医院、区卫健局、各基层医疗机构

2)推广使用中医防治慢性病适宜技术

驻区中医医院、区卫健局、各基层医疗机构

3)对 65 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

区卫健局、各基层医疗机构

(五)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

1.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

区医保局、区民政局

2)提高签约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

区医保局、区残联、区卫健局、区民政局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1)按基本药物目录配置(复审: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立药物绿色通道(包括延伸处方或长处方))

区卫健局、各基层卫生机构

2)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

区卫健局、各基层卫生机构

(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

1.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1)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

区商务局

2)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

区妇联、区计生协

3)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区商务局、区卫健局

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1)辖区内每个街道(乡镇除外)均设有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2)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比例达到 100%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3)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比例达到 70%

区卫健局、驻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七、监测评估

(一)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病监测工作。

1.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含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肿瘤随访登记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完成报告。

区疾控中心、区卫健局

2.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1)利用省、地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区疾控中心、区卫健局

2)慢性病监测数据管理利用得到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推广

区疾控中心、区卫健局

(二)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1.辖区每 5 年开展一次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

1)规范制定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方案

区疾控中心、区卫健局

2)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完成调查技术报告

区疾控中心、区卫健局

3)技术报告信息来源权威、准确、多元、综合,报告结构完整,有背景、方法、现状与主要问题、资源分析、预期目标、主要对策与具体措施等内容

区疾控中心、区卫健局

4)技术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措施设计得当

区疾控中心、区卫健局

5)技术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

区疾控中心、区卫健局

八、创新引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

1.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 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 5 项

区卫健局、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

创新特色案例达2 个(复审:区别于创建年份的创新特色案例达到 3 个)

区卫健局、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1)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本辖区得到有效推广应用 2 项及以上

区卫健局、区政府办

2)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辖区外得到有效推广应用 2 项及以上

区卫健局、区政府办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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