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扶贫培训工作,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8〕24号)、《关于做好北海市2018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北扶领办发〔2018〕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制订2018年海城区扶贫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区的具体实际,开展职业学历(中职、高职)、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补助工作,逐步提高贫困农户的劳动技能和竞争能力,实现转移就业、创业,推动产业开发,解决贫困农户增收难、脱贫难,最终通过自我发展实现脱贫致富的奋斗目标。
二、培训对象
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尚在2年继续扶持期内的2016年脱贫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
三、目标要求
对我区符合雨露计划申请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到应补尽补,不漏一人。
四、培训内容
(一)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2018年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新生可申请补助。本科预科生在取得本科学籍的当年可申请补助。补助标准为在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可获一次性扶贫助学补助5000元。
(二)职业学历教育。
根据国开办司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2018级新生入学时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在“十三五”脱贫攻坚期内,同一学历层次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可继续申请补助。
根据桂政办函〔2016〕79号文件精神,属于2016年脱贫户学生的,可继续申请2017—2018学年秋季、春季学期和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补助。
上述雨露计划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为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可获扶贫助学补助1500元。就读于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扶贫巾帼励志班的女学生,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可获扶贫助学补助2000元。
(三)“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
参加“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的学生,在按照《广东省扶贫办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西区扶贫办关于印发“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扶办〔2015〕37号)规定享受广东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按照上述第二项“职业学历教育”规定享受广西扶贫助学补助。
(四)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可获得50元/人?天的补助。授课教师课酬标准为:中级及以下职称每半天200元,高级职称每半天300元,半天课时不得少于3小时。培资料、场地按实际产生费用计。
单个培训项目(培训班)人均经费成本(含对参训学员的补助)不得超过100元/天。
五、培训项目计划
1、职业学历教育(中职、高职)补助30人次。
2、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补助2人次。
3、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补助100人次。
六、组织实施
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扶贫移民局具体负责会同财政、教育及有关办事处等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1、抓好宣传动员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学生及时网上申报,组织办事处、村委等相关单位做好有关手续的审批工作。
2、抓好符合条件、审批手续完备的贫困农户学生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七、资金补助标准
(一)职业学历教育。资助就读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中等、高等职业院校的农村贫困户学生补助1500元/人?学期,以学生所读专业的学制为补助年限。
(二)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资助通过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的一本、二本贫困户学生,在享受国家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普惠政策的基础上,一次性补助5000元/人。
(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可获得50元/人?天的补助。
附:海城区2018年扶贫培训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