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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城区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北城扶移发〔2019〕1号)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扶贫培训工作,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扶贫培训和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9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制订2019年海城区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区的具体实际,开展职业学历(中职、高职)、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补助工作,逐步提高贫困农户的劳动技能和竞争能力,实现转移就业、创业,推动产业开发,解决贫困农户增收难、脱贫难,最终通过自我发展实现脱贫致富的奋斗目标。

二、培训对象

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和2015年退出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

三、目标要求

对我区符合雨露计划补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到应补尽补,不漏一人。

四、培训内容

(一)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2019年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新生可获得补助。本科预科生在取得本科学籍的当年可获得补助。补助标准为在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可获一次性扶贫助学补助5000元。

(二)职业学历教育。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为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可获扶贫助学补助1500元。就读于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扶贫巾帼励志班的女学生,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可获扶贫助学补助2000元。

(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可获得50/天的补助。授课教师课酬标准为:中级及以下职称每半天200元,高级职称每半天300元,半天课时不得少于3小时。培训资料、场地按实际产生费用计。

单个培训项目(培训班)人均经费成本(含对参训学员的补助)不得超过100/天。

五、培训项目计划

1、职业学历教育(中职、高职)补助30人次。

2、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补助3人次。

六、组织实施

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扶贫移民局具体负责会同财政、教育及有关办事处等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1、抓好宣传动员工作,及时宣传相关的雨露计划政策,组织办事处、村委等相关单位做好有关手续的审核工作。

2、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桂扶领发〔201820号)的规定执行,实行村、街道、区三级公示。

3、抓好获得补助的贫困学生信息录入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学籍比对情况的通报》(国开办司函〔201828 号)的要求,街道要及时组织村委扶贫信息员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录入获得补助的贫困学生信息,实现雨露计划实施情况的查询和统计。此项工作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分别于630日前和1231日前完成。

4、抓好符合条件、审批手续完备的贫困农户学生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七、资金补助标准

(一)职业学历教育。资助就读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中等、高等职业院校的农村贫困户学生补助1500/学期,以学生所读专业的学制为补助年限。

(二)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资助通过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的一本、二本贫困户学生,在享受国家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普惠政策的基础上,一次性补助5000/人。

(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可获得50/天的补助。

(四)短期技能培训。雨露计划补助对象自主参加扶贫部门以外的单位主办的技能培训,获得国家承认并可在网上查证的职业资格证,一次性奖励800/人。

附件:海城区2019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项目计划表

 

海城区扶贫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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