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广西银保监局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自治区 财政厅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14号)文件要求,现将申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2年10月5日-2022年10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实施。
1.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邮箱:
海城区乡村振兴和水库移民工作局(海城区政府大院南楼1楼107)
联系电话:0779-3053216(邮箱:hchqfpb2008@163.com)
高德街道办事处乡村振兴办:0779-2051150
赤西村委会:0779-2093950
军屯村委会:0779-3153206
2.全国防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电话:12317
海城区乡村振兴和水库移民工作局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