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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海城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到广西考察,提出了“扎实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建设”的新要求。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期间,强调要立足广西林果蔬畜糖等特色资源,打造一批特色农业产业集群。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作出了“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工作部署。《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作出了“加强现代特色农业园区建设”的工作部署。2021年5月,自治区党委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有关安排的通知》,提出了“加快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建设”的要求。2021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2022年5月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北海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了示范区建设要求。

、总体目标

2021年到2025年,把我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总量做大、品质做优、效益做好、品牌做响、增收做实。到2025年1个以上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

、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对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提出十项工作要求。一是提升科技支撑能力,二是装备农业先进技术,三是引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是建设绿色生态基地,五是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六是升级主导产业体系,七是拓展“现代农业+”融合产业,八是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九是构建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平台,十是打造农村综合改革先行区。

《行动方案》创新五项管理机制。一是创新验收机制,二是创新监测机制,三是创新评估机制,四是创新服务机制,五是创新运营机制。

、保障措施

《行动方案》提出八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自治区和北海市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示范区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财政、用地、金融、人才等关键问题,全力支持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二是加强规划引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做好示范区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积极统筹整合落实资金,不断加大对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四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对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信贷的货币、财税、监管政策的正向激励,合理设置农业贷款期限,使其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匹配,给予示范区经营主体低成本资金支持。五是加大用地用电保障力度。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行分类管理。六是加大科技人才支持力度。科技、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大对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的支持力度,支持示范区内大型龙头企业争创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七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把招商引资活动作为推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的重要举措,发挥示范区的聚集效应。八是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宣传力度,为示范区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